加拿大入籍法正式实施 居住时间造假要判刑 原居地谋生成难题
2014年2月6号,加拿大政府颁布了移民法修正案(Bill C-24)。这个被称为新《入籍法》的修正案于2014年6月19日通过所有立法程序,但不同条款实施时间不同,有的立即生效、有的需要由院督(Governor in Council)决定实施时间,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又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就申请入籍者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
据明报报道,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要继续严格执行新《入籍法》对入籍申请者的要求,确保新公民真正融入加拿大生活。但有社区服务组织认为,加拿大未能提供足够的机会,新移民在原居地继续工作养活加拿大的家人受阻。按照新法,申请人需要在6年里在加国居住至少1460日。另外,在6年中的4年内,每年留在加国需要至少有183日。
我们要严格执法,不能让某些人滥用我们的移民系统。我们应加强公民权的价值,确保我们的新公民对加拿大有认知、有归属感,全身心地融入加拿大的生活,并且通过加强入籍的要求,让加拿大的价值观传递到下一代的身上。
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政府新修订的公民法《Bill C-24》,上周五获总督认可正式实施,内容除确实拥双重国籍公民一旦被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其加国公民身分及护照将被褫夺,又提到必定严厉打击入籍前在本国没有居住足够年期,就申请入籍者的造假行为,涉入籍申请造假者,可被罚最高10万元,甚至判监5年。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周五与本地传媒进行电话会议表示,新修订公民法上周完成最后立法程序,现正式成为法例并开始实施。该修订内容主要针对申请入籍者,在汇报居住时期的不实申报。另一重点是拥双重国籍加国公民,如果被发现及确定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联,或从事损害加国利益的间谍行为,其加国国籍及护照将被褫夺及撤销公民资格。他称,第三种主要改革,是严打强迫妇女甚至未成年少女与他人联姻,他形容这是保护本国妇女的重要政策,强迫妇女在非自愿下与他人成婚者,一旦查明属实,其加国国籍会遭撤销。
成人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的6年中有1460天(4年)居住在加拿大,而且必须在四年中的每个自然年里有183日居住在加拿大。目的是保证申请人对加拿大有深刻的联系。在14岁至64岁之间的申请人必须有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这是保证加拿大公民能更好地适应加拿大社会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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