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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资讯性
八月 02, 2018
同居关系(common-law relationship)
现在愈来愈多人选择跟伴侣过同居生活,如果很不幸分开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你们的关系呢?
在BC省的法律上,同居关系(common-law relationship)的定义是:
两人住在一起两年或以上;
或者,一起拥有孩子。
根据
2013
年
BC
省的《家庭法案》配偶关系包含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关系(同居)。同居两年以上或者两个人已经生育子女,则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等问题上享受与婚姻关系同等的权利。
法律专家建议大家选择同居的时候,为了保障自己,先签署同居协议或财产
协议。
如果需要咨询律师,请致电毅杰律师事务所
Specht&Pryer
T
el
:
604-681-2500
地址:
1150-789 West Pender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1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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