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的資格 (繁)





 


加拿大經驗類是為有加拿大工作經驗並想成為永久居民的技術工人準備的。
 
最低要求
你必須:
 
-     符合您的工作所需的每種語言能力所需的語言水平
o   寫作
o   
o   
o   說話
-     在您申請前的最近 3 年內,在加拿大至少有 1 年的技術工作經驗——您可以通過以下幾種不同的方式來符合這一要求:
o   一份工作的全職工作12 個月每週 30 小時 = 1 年全職(1,560 小時)
o   同等數量的兼職工作:例如 24 個月每週 15 小時 = 1 年全職(1,560 小時)
§  您可以根據需要從事盡可能多的兼職工作以滿足此要求。
o   一份以上的全職工作:每週 30 小時,為期 12 個月,一份以上的工作 = 1 年全職(1,560 小時)
-     在獲得工作授權的臨時居民身份期間在加拿大工作獲得了工作經驗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您不符合加拿大經驗類的資格:
 
-     您是加拿大的難民申請人
-     您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工作
-     您的工作經驗是在沒有加拿大臨時居民身份的情況下獲得的
 
根據加拿大國家職業分類(NOC),技術的工作經驗意味著:
 
-     管理工作(技能等級 0
-     專業工作(技能類型A
-     技術工作和技術行業(技能類型 B
您的工作經驗可以是 1 個或多個 NOC 0A  B 工作。
 
您必須證明您履行了 NOC 職業描述的主要聲明中規定的職責。這包括列出的所有基本職責和大部分主要職責。
 
自僱和學生工作經驗

您在全日制學生期間獲得的自職顧業和工作經驗(即使您是在合作社工作期間)不計入該計劃的最低要求。

資料來源: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express-entry/eligibility/canadian-experience-class.html

 

如需更多有關辦理移民資訊,歡迎致電

毅傑律師事務所 Specht & Pryer

Tel: 604-681-2500 

Email: staff@spechtandpryer.com

地址: #1150-789 West Pender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1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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