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申请自雇人士移民?
资格
以自雇人士身份移民,您必须:
· 有相关经验
· 愿意并能够在加拿大自雇
· 符合项目的选择标准和
· 符合医疗、安全等条件
相关经验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您的经验是相关的:
· 参加过世界级水平的文化活动或体育运动,或
· 从事文化活动或体育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定义
自雇人士的相关经验是指至少两年的经验。
它必须是在您申请之日前 5 年开始到我们对您的申请作出决定之日结束的期间。
如果您有 3、4 或 5 年的经验,您可以获得更多积分。
您的经验必须是:
· 文化活动:
a. 2 一年自雇从事文化活动,或
b. 2 一年时间参加世界级的文化活动,或
c. (a) 中描述的一年期和 (b) 中描述的一年期的组合
· 田径运动:
a. 2 一年自雇从事田径运动,或
b. 2 一年参加世界级田径运动,或
c. 上述 (a) 中描述的一年期间和上述 (b) 中描述的一年期间的组合
选择标准
根据选择标准对您进行评估,其中包括:
· 经验
· 教育
· 年龄
· 语言能力
· 适应性
医疗、安全检查和其他要求
您和您的家人必须进行体检并获得警方证明。
您还必须证明您在抵达加拿大后有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和家人。
资料来源: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immigrate-canada/self-employed/eligibility.html
如需更多有关自雇人士移民的资讯,欢迎致电:
毅杰律师事务所 Specht & Pryer
Tel: 604-681-2500
Email: staff@spechtandpryer.com
地址: #1150-789 West Pender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1H2
官方网站: www.spechtandpr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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