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上诉 - 居留权被提出上诉(简)






移民上诉 - 居留权被提出上诉

 

移民上诉审理有关移民相关事宜的上诉,包括担保、遣返令和居住义务。

 

以下是几种情况可提出移民上诉:

 

A. 我担保了一个家庭成员,他们的永久居留申请被拒绝了

B. 在受理听证会或移民官员的检查期间,我收到了移民局的遣返令

C. 我在海外签证处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但申请被拒绝

D. 我收到移民局的决定,允许我留在加拿大,但我发现部长已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移民局决定您不被拒绝入境并且可以留在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长可以在决定后 30 天内向移民上诉局 (IAD) 提出上诉。您可以参与上诉,以解释为什么您应该能够留在加拿大。

 

处理部长的上诉

当部长向 IAD 提出上诉时,部长必须向您提供上诉通知。 IAD 还将向您发送一封信函,要求您确认您的联系信息、您的律师信息(如果有)以及您希望进行上诉的官方语言。

 

接收上诉记录

在收到部长的上诉通知后,IAD 将向移民局索取上诉记录。上诉记录包含与允许您留在加拿大的决定相关的所有信息。移民局必须在请求之日起 45 天内将其提供给您和 IAD

 

资料来源:  https://irb.gc.ca/en/filing-immigration-appeal/Pages/immapp-e1.aspx

 

如需更多有关办理移民上诉和移民的资讯,欢迎致电

毅杰律师事务所 Specht & Pr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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