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投訴程序需時(繁)
人權投訴程序需時
人權投訴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這取決於個別情況。以下時間是常見的,但該過程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 仲裁庭通常需要大約一到兩個月的時間來決定是否可以處理投訴。
· 如果雙方同意調解,這通常需要從仲裁庭將投訴通知答辯人之日起大約需要四個月的時間。
· 如果當事人不解決投訴,被申請人作出回應,雙方交換文件。這通常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
· 如果被申請人申請駁回申訴,仲裁庭通常需要在提出所有論據後三個月左右對申請作出決定。
· 如果沒有申請駁回投訴,或者仲裁庭拒絕駁回申請,仲裁庭將安排大約四到六個月後舉行聽證會。
· 聽證會結束後,仲裁庭可能需要大約 6 個月的時間來提供關於申訴是否合理或被駁回的決定。
資料來源: BCHRT http://www.bchrt.bc.ca/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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