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与离婚协议


婚姻协议与离婚协议
婚姻或离婚协议是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已经发生的纠纷(比如离婚协议)还是潜在的纠纷(比如婚姻协议)。这些协议(统称家庭法协议)通常让签署双方拥有自主权,按照双方的意愿来控制自己婚姻中或离婚后的生活方式,更可以为双方节省情绪上的困扰以及打官司的开销。
家庭法协议有什么用处?
只要是在公平公开的条件下达成,家庭法协议的内容可以按照双方的立场和需求自行定制。以下为家庭法协议的几个常见功用:
1.   一方完全独占婚前财产在成为配偶关系前(婚姻或是事实婚姻)的增值部分(否则按照《家庭法法令》,一方带入配偶关系中的财产,在关系内的升值部分归类成家庭财产,与另一方平分)。
2.   一方或单独保留部分或全部的财产,不与对方分享。
3.   一方单独享有关系中获得的礼物或馈赠,比如自己父母和家人给的钱或放贷首付。
4.   使一方从一些纠纷中免责。
5.   对债务进行划分,比如免除对对方的一部分债务负责。
6.   规定对方的一些独占财产进行分享。
7.   规定有关变更的一些事情。

常见的协议类型
按照协议签署的时间还有双方关系的性质,以下四种协议是最常见的家庭法协议:
1,分离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指的是在两人在婚姻或事实婚姻(未登记结婚但以近似婚姻的生活方式生活两年以上)结束时签署的协议。
2,婚姻协议(marriage agreement,也叫 pre-nuptial agreement):通常是双方在预计结婚或是结婚时签署的协议。
3,同居协议(cohabitation agreement):双方在预计或开始同居(但不一定有正式结婚的计划)的时候签署的协议。
4,抚养协议(parenting agreement:双方作为孩子的父母针对抚养子女的种种问题而定下的协议;双方不需要是夫妻,也不需要曾经同居,只要是孩子的父母就可以签署这份协议。
签署家庭法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BC省的法庭会尽力让离婚协议等家庭法协议拥有法律效益,尽量尊重双方的自主选择而不过多干涉,但这也是有条件的。按照BC省《家庭法法令》(Family Law Act)规定,法庭永远有权利宣布废除任何一份家庭法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然后重新对其掌控的部分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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