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离婚详细指南

1)到哪里办理离婚?
 在加拿大,离婚一定要到省最高法院。这点与国内不一样。国内的婚姻登记处既办理结婚也办理离婚,只有双方有争执才到法院。加拿大只有省最高法院才能受理离婚。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不一定要上法庭,或者见法官。只有居住满一年的移民才能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2)离婚是否一定要找律师?
 绝对不是。当然如果你很有钱,愿意找律师,谁又能说什么?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律师所起的作用无非是传递文件。就好像我们在办理移民的过程中,移民顾问所起的作用是什么?无它,传递文件而已。即使双方有争议,找律师也绝对不是必需的,完全可以自己出庭,有法官裁决。

3)法庭判决离婚的几种常见情况?
 以下三种情况,法庭一般认为婚姻已经破裂,可判决离婚:A.分居一年以上;B.一方与别人通奸;C.一方被另一方虐待,不单指肉体上的虐待,精神上的虐待也算。

4)离婚后,有收入的一方是否必须向没有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是。不仅有收入的一方要向没有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spousal support),若是一方比另一方收入高,收入高的一方也必须向收入低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你所能得到的配偶抚养费的计算以你的收入和开支为基础,其中你的开支包括:交通费,医疗费,牙医费,买衣服,干洗,美容美发,买车,保险,度假,与亲朋好友的礼尚往来开支,娱乐,养猫养狗等等。

5)离婚后,能否分得对方婚前拥有的财产?
结婚超过一年的将能分得对方婚前拥有的财产。不超过一年的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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