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结婚和同居有何差别?

1. 加拿大各省有关同居关系的法律不同
从法律上讲,同居关系在省的管辖许可权内,因此,每个省对同居的法律定义以及相关的规定都不一样。在太平洋沿岸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今年318日作出的一项裁决对配偶一词做出了新的定义,同居的伴侣只要一起生活了两年以上,地位就和已婚夫妇一样,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责任。在阿尔伯达省,同居关系被叫做相互依存的成人伙伴 在阿省,一对伴侣要在一起生活三年以上,或住在一起并有一个孩子,才能被定为 “同居关系魁北克省是全加拿大唯一一个不承认同居关系的省份。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31月份作出一项裁决,各省有权自己决定,同居的伴侣是否可以享有与结婚 夫妇同样的权利,从而也就等于允许了魁北克的现行法规,即两个人无论在一起生活了多久,同居关系不能得到与婚姻同样的认可。
2. 离异时的财产分割
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份,同居关系得以承认,但同居关系并没有划定在离异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除非两人在同居时签署了一个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档,
这也就是为什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作出的裁决在加拿大是独一无二的,在裁决生效后,该省的任何已经同居两年的伴侣都将有权把共同债务和资产对半分,但这不包括同居关系之前积累的财产或继承的遗产。魁北克对同居关系的不承认意味著在离异的情况下混淆会更少,那些同居的伴侣在分手时,一个人拥有什么就是什么,没有权利去要对方拥有的东西。
3. 分手后的配偶赡养费
同居的伴侣分手后向对方索取赡养费不是不可能,但要取决于一些因素。与婚姻的情况一样,获得配偶的赡养支持不是自动的,只有当一方被视为有权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4. 孩子对同居关系产生的影响
从司法角度讲,同居的配偶有孩子和没孩子对他们的关系有著很大影响。即便在魁北克省,虽然同居配偶基本上没有任何好处,但同居配偶的孩子是为数不多的情有可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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